各处室、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
正值年终岁末,校园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的工作!12月30日凌晨2:00上海某高校综合办公楼5楼播音室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6辆消防车经过1小时扑灭火情。初步火情判断为电器线路老化。“前车之鉴,后车之覆”,根据市教委后保处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安全自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
各部门结合学校当前的安全形势给予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年终岁末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
二、安全自查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01月03日为各部门安全教育阶段;
2020年01月06日---2020年01月10日为各部门自查整改阶段;
2020年01月13日---2020年01月17日为学保处重点普查阶段。
三、安全检查的重点
(1)是否存在电源线路私拉乱接、电器超荷负载、使用劣质电器产品的情况;
(2)是否存在用电线路捆绑缠绕、年久老化、通风散热不良的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充电的行为(如:电瓶车室内充电、长时间充电器保持通电状态、无人状态下的长时间充电等);
(4)防火控烟管理是否管控有力,落实到位;
(5)各场馆、重点部位消防设备是否配置齐备,有无缺失、过期、挪位的情况;
(6)是否落实节能举措,下班后及时关闭各类用电设备;
(7)后勤餐饮店铺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气阀密封垫、开关阀、胶皮管是否存在老化的情况;
四、信息反馈
各处室、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及自查整改工作。自查整改情况请于2020年1月10前报学保处。
学保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