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民办高校新政新规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790

为围绕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11月30日上午,学校于明华楼五楼远程教学中心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科研部主任段文婕,上海市培训协会会长、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备案审核与过程监督项目负责人陈慧颖受邀参与会议。学校党政监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基层党总支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

段文婕围绕民办高校财务规范要求,提到要准确把握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政策导向,要明确“三个变化”和“一个不变”。她指出,民办教育从“兴办”到“发展”要做到质与量的并重、供需匹配协调,鼓励民办高校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要明确“发展”和“规范”的内涵与关系,提醒办学教育者要把准方向、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注重公益。段文婕强调,面对常见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需要做到有效应对事业发展的潜藏风险,根据新的政策法规进行风险的规避与问题的化解与处理。她阐述了引领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民办高校要明确新政法规内应重点注意的规范内容,明确办学教育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师生权益,最终实现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陈慧颖围绕民办教育宏观政策走向与依法治理实践,针对《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中七项条例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内财务管理的具体规范与要求。她指出,民办高校财务规范要做到两个正确处理: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举办者、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二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务拨款、举办者投入、学生资助之间的关系。陈慧颖强调,学校要熟悉新政法规新增内容,希望学校财务工作能够切实严格按照政策条例实行规范化管理,实现高质量有序发展。

最后,陆建非对两位专家带来的财务规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讲座表示了感谢,并充分肯定了本次中心组学习的成果。他指出应该继续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希望各位中心组成员能够在接下来办学工作中踔厉奋发,提高办校质量,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 蒋胡悦 方艺潼  供稿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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