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1445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12号),我校2022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位老师于6月11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送至科研处,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39963470。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 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2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 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1)中的项目名称进 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 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 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 — 2 — 要论述,《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 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 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准为 8 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 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 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准为 6 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 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 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准为 5 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 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 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 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 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 — 3 — 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 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 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 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 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 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职称)。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附件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12号)


科研处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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